【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第十四章 - 项目合同管理
学习笔记均来自鲜知教育配套PPT,后自行总结
1、总承包合同
这种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那些在工程建设方面
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丰富的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
2、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3、分包合同
1、总价合同(买房有利)- 固定价格合同,范围确定
下列项目可签订固定总价合同:
(1)、工程量小、工期短。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
(3)、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
(5)、验收标准明确。
总价合同进一步分为固定和变动两种。
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要设一个价格上限。
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允许根据条件变化以事先确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最终调整。
2、成本补偿合同(卖方有利)
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外加一笔费用作为卖方的利润的合同类型。
下列项目适用:
(1)、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
(2)、对项目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为确定的项目
(3)、风险大的项目
类型: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CPFF)
(2)、成本加激励费用(CPIF)
(3)、成本加奖励费用(CPAF)
3、工料合同
每个步骤都需要在28天内完成
1、提出索赔
2、报送索赔材料
3、监理工程师答复 - 索赔认可
4、关于持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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